合購方案附約

第 1 條 合購方案之內容與組成

1.1 本合購方案(下稱「本方案」)係由水球球將下列課程組合銷售,各課程之內容、服務期間與使用方式,依各該課程之服務契約定之:

(一)「軟體設計模式精通之旅」:定期存取制,存取期間依該課程契約。

(二)「AI X BDD:規格驅動全自動化開發術」:單次購買、不限期之使用授權。

1.2 本方案所含各課程均得單獨購買;您選擇本方案者,係就上開課程以組合優惠價一次購買。各課程之單獨購買價格載於各課程購買頁面。

1.3 本方案所含各課程之名稱,以第 1.1 項所載為準。水球球於本平台各頁面、訂單明細、電子發票及其他文件所載之課程名稱,與第 1.1 項所載有標點符號、大小寫、間隔或個別文字之差異者,仍指同一課程,不影響本方案標的之同一性,亦不減損您依本附約及各該課程服務契約所得主張之權利。

第 2 條 組合優惠價與計費基準

2.1 本方案之組合優惠總價為您實際支付之金額,載於購買頁面之「已購內容清單」與訂單,並以付款當時頁面所載為準。

2.2 本方案之組合優惠總價,即為本方案之授權使用費總額,並為日後計費、終止結算及退費計算之基準;非以各課程之定價或單獨購買價格為計費或退費基準。

2.3 組合優惠(您所省金額)之呈現,以本方案所含各課程單獨購買價格之加總為基準計算。

第 3 條 優惠內容之呈現與真實性

3.1 水球球於購買頁面所呈現之組合內容、各課程單獨購買價格、組合優惠總價及優惠金額,均為真實,且為本契約之一部分。

3.2 水球球就所標示之各課程單獨購買價格,係該課程實際銷售之價格;水球球不以未曾實際銷售之價格作為折扣或優惠之計算基準。

3.3 頁面所載之優惠或加碼內容,水球球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,其對您所負義務不低於頁面所示內容。

3.4 本方案所含各課程,均為本方案價金之對價,非以贈品名義提供;水球球於購買頁面及各項行銷文案,不以「贈」、「送」、「加贈」或其他同義文字描述本方案所含之任一課程。

第 4 條 優惠之適用範圍與限制條件

4.1 本方案優惠之適用對象、適用期間、數量限制,及是否得與其他優惠(折價券、早鳥、學生優惠等)併用之限制,均應於購買頁面與優惠主張同等顯著之位置明確揭示,不以細小字體、淺色或不成比例之版面為之。

4.2 未依前項明確揭示之限制條件,不得對您主張。

4.3 本方案不與其他優惠(折價券、早鳥優惠、學生優惠、推薦獎勵等)併用。您就本方案實際支付之金額,因前段以外之事由而與購買頁面所載組合優惠總價不同者,第 6 條所定各模式之各課程退費基準金額,按其與您實際支付金額之比例調整;調整後各課程退費基準金額之加總,仍等於您實際支付之金額。

第 5 條 締約前之確認機制

5.1 您於付款前,水球球應提供確認機制,使您得確認所選之本方案組合內容、各課程、組合優惠總價及應付金額。

5.2 您經由網際網路購買本方案者,於水球球所指定之網頁上「建立訂單」,在付款、及發送付款通知信之後,即表示同意購買本方案並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後,水球球將立即以本平台的再確認機制供您確認電子文件內容,經您再次確認後,本契約成立、生效。

第 6 條 組合退費之優惠分攤與計算基準

6.1 本條名詞定義如下:

(一)組合優惠總價:您實際支付之本方案總價(即第 2 條所定之組合優惠總價)。

(二)單買售價:各課程於購買頁面所載之單獨購買價格。

(三)優惠補貼款(本附約亦稱組合優惠額):各課程單買售價之和,減組合優惠總價之差額;其金額依本方案購買頁面所公告之〈退費基準對照表〉。

(四)退費基準金額:各課程於特定退費步驟模式下、分攤優惠補貼款後之計費基準,其值為該課程單買售價減除該課程於該模式所分攤之優惠補貼款。

(五)退費比例:各課程依其服務契約所定之退費區間、觀看進度級距及服務期間規則所認定之比例。

6.2 您就本方案申請終止或退費者,依其退費步驟歸入下列模式之一;各模式之各課程退費基準金額,依本方案購買頁面所公告之〈退費基準對照表〉認定(該對照表為本方案購買頁面公告之交易資訊,其版本效力依第 6.3 項定之):

(一)兩課程同時申請退費(下方以 M1 作為退費步驟代稱)。

(二)先申請退費之課程為「軟體設計模式精通之旅」,其後仍得再申請退費「AI X BDD」(下方以 M2 作為退費步驟代稱)。

(三)先申請退費之課程為「AI X BDD」,其後仍得再申請退費「軟體設計模式精通之旅」(下方以 M3 作為退費步驟代稱)。

6.3 前項〈退費基準對照表〉以您締約當時購買頁面已公告之版本為準;各模式之各課程退費基準金額加總恆等於組合優惠總價。水球球因調整課程或方案價格而更新該對照表者,屬購買頁面價格資訊之調整,僅對更新後成立之契約適用;就您於更新前已成立之契約,仍適用您締約當時之版本,不溯及適用

6.4 各課程之退費金額,為該課程於所屬模式之退費基準金額,乘以該課程之退費比例。

6.5 您分次申請退費者,各次獨立認定退費區間與退費比例;第二次退費之退費基準金額,為組合優惠總價減除第一次退費所適用之退費基準金額。

6.6 兩課程均於鑑賞期內申請退費,且各該課程之退費比例均為百分之百者,退費總額為組合優惠總價全額,訂單金額歸零,不另按模式分別計算;您分次申請退費,而各次申請均落於各該課程之鑑賞期內、且各該課程之退費比例均為百分之百者,亦同。無論依何模式申請退費,退費總額均不逾組合優惠總價。

6.7 退費之折讓,水球球應依相關稅務法令開立折讓單,並以電子郵件或您指定之方式提供予您。

6.8 本條各模式之退費基準金額,係第 6.1 項第三款優惠補貼款於各該模式之分攤結果;各模式之分攤結果加總,恆等於優惠補貼款。優惠補貼款之數額及其於各模式之分攤,均依本方案購買頁面所公告之〈退費基準對照表〉,其版本效力依第 6.3 項定之。依本條計算之金額,以新臺幣元為單位,元以下四捨五入

第 7 條 本附約之版本效力與版本紀錄

7.1 本附約以您締約當時已公告之版本為準。水球球修改本附約時,應於三十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,並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您。您之訂單所適用之本附約版本號與生效日,將記載於您的訂單明細中,供您完整查閱、下載或列印儲存

7.2 本附約之完整版本紀錄,請參閱;各版本載明其版本號、生效日及該版本之完整內容,已公告之版本不因後續改版而修改或移除